郑州财经学院委员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阶段的工作安排
日期:2014-06-22 00:00:00  发布人:admin  作者:[db:发布人] 

各总支、支部、各单位:

根据《中共郑州财经学院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阶段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重点工作

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第一阶段重点工作: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师生员工意见,开展群众评价。

二、学习安排

(一)学习主要方式:(1)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办法,学院层面的集中学习由学院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各基层党组织的集中学习由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制定。个人自学要求党员根据学院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中要求的学习内容,灵活安排学习时间,每人每周自学不少于8个学时,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和理论文章。(2)邀请学院领导和校内外专家为党员作专题辅导报告;(3)学习交流,要分小组召开学习心得交流会,交流学习成果,同时做好各基层单位要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把好的经验做法及时进行总结,上报学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学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基层党组织的学习教育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对做得好的予以表扬,对做得不好的予以通报批评;(4)组织观看有价值的录像片。

(二)时间安排和学习内容,见附表。

三、学习要求

(一)高度重视。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院的学习讨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各项工作安排的落实。各党组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制定本单位的学习计划,精心组织,确保学习人员、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效果“四落实”。

(二)领导带头。学院领导班子和各党组织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要高标准、严要求、做表率,带头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带头参加讨论,带头撰写心得体会,为全院党员干部学习做好样子、作出示范。

(三)强调纪律。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严格按学院计划开展活动。严格活动中的对人员考勤制。要确立联系人制,加强对活动的记录、考勤、及材料的整理和上报工作。任何人必须参加组织或部门的活动;不得无故或借故不参加活动,不得提前退席。

(四)加强督导。学院成立以陈静院长为组长,王杰、温毓敏、李玮玮玮成员的督导小组,认真贯彻学院有关部署要求,抓好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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